独立承担门诊值班任务。
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因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未依法履行其监管职责对涉
案主体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丛台区院于2023年8月15日立案。2023年10月9日,丛台区院向区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责令涉案店铺停产停业,全面排查检查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动物血制品的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检察建议整改期届满,区市场监管局未作出书面回复。丛台区院跟进调查,通过调取涉案两家店铺生产经营许可、走访邻近商铺、询问市场管理员、查阅店铺销售记录及用电缴费记录,发现两店铺仍处于违法经营状态。
2023年12月5日,丛台区院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检察建议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后,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依法关停涉案两家商铺,对李某军等三人给予从业禁止处罚;组成专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血制品、牛羊肉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责令整改火锅店3家、关
停小餐饮门市7家,对食品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13人次。2023年12月28日,丛台区院跟进监督,涉案两商铺已经关停,随机抽检市场销售的动物血制品10次,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024年1月4日,丛台区院邀请公安、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食品经营者代表,对区市场监管局整改效果进行公开听证,一致认为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检察建议全部整改到位,诉讼请求全部实现。为巩固深化监督质效案主体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丛台区院于2023年8月15日立案。2023年10月9日,丛台区院向区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责令涉案店铺停产停业,全面排查检查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动物血制
品的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检察建议整改期届满,区市场监管局未作出书面回复。丛台区院跟进调查,通过调取涉案两家店铺生产经营许可、走访邻近商铺、询问市场管理员、查阅店铺销售记录及用电缴费记录,发现两店铺仍处于违法经营状态。
2023年12月5日,丛台区院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检察建议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后,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依法关停涉案两家商铺,对李某军等三人给予从业禁止处罚;组成专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血制品、牛羊肉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责令整改火锅店3家、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