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弥合罕见病患者药物可及的“最后一公里”,陈昊教授坦言,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其用药规模始终是有限的,不可能无限扩张。罕见病用药的配备必须依据医院具体的诊疗能力、诊疗范围和诊疗水平诸多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方
案主体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丛台区院于2023年8月15日立案。2023年10月9日,丛台区院向区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责令涉案店铺停产停业,全面排查检查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动物血制品的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检察建议整改期届满,区市场监管局未作出书面回复。丛台区院跟进调查,通过调取涉案两家店铺生产经营许可、走访邻近商铺、询问市场管理员、查阅店铺销售记录及用电缴费记录,发现两店铺仍处于违法经营状态。2023年12月5日,丛台区院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检察建议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后,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依法关停涉案两家商铺,对李某军等三人给予从业禁止处罚;组成专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血制品、牛羊肉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责令整改火锅店3家、关
停小餐饮门市7家,对食品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13人次。2023年12月28日,丛台区院跟进监督,涉案两商铺已经关停,随机抽检市场销售的动物血制品10次,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024年1月4日,丛台区院邀请公安、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食品经营者代表,对区市场监管局整改效果进行公开听证,一致认为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检察建议全部整改到位,诉讼请求全部实现。为巩固深化监督质效
,丛台区院与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因本案行政机关全部整改到位,丛台区院于2024年2月18日撤回起诉。
甲醛对人体有明确的致癌性,生产、销售非法添加甲醛的食品,不仅构成犯罪,还危害不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一方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同时通过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让违法对不特定婴幼儿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5月11日,经依法公告后,南山区院针对刘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且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婴幼儿专用商品,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南山区检察院认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以是否存在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造成食品安全潜在风险为前提,不仅包括已经发生的损害,也包括有重大损害风险的情形。刘某明知其销售的奶瓶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未向众多消费者真实、全面地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等重
要信息,其销售的商品不仅侵犯注册商标权益,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按照销售价款的三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2023年9月20日,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南山区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刘某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刘某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35452.4元并在